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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专项检查
近日,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燃气具、烟花爆竹、消防产品、电瓶车、电取暖设备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产品,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并且开展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检查。
在燃气具检查方面,执法人员深入各燃气具销售门店,对燃气灶具、燃气热水器等产品做了细致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主要查看家用燃气灶、商用燃气灶有没有熄火保护设施,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有没有可调节功能或过流切断装置,2024年9月25日后生产的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是否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具连接软管是否按规定标注产品的名字、规格、有效期等,同时,积极向商家普及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强调销售合格燃气具的重要性,要求商家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所售燃气具质量安全可靠。
在烟花爆竹和消防产品检查方面,执法人员对烟花爆竹、消防器材店等经销企业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水带等消防产品做了严格的监督检查,对消防产品的认证标志、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等资料是否齐全等方面情况做重点检查。同时,要求经营者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规范守法经营,确保所售产品质量合格,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在电瓶车检查方面,执法人员深入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对经营单位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建立进货台账并做好进货凭证留存、销售记录登记,是不是真的存在销售未经认证、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瓶车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等情况做重点检查。同时,督促电瓶车、蓄电池等销售单位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动态管理机制,并向经营者宣传销售使用违规车辆的危害及后果,引导经营单位加强行业自律,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在电取暖设备检查方面,在电取暖设备检查方面,执法人员对电暖器、电热毯等电取暖设备展开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所售产品是不是存在无厂名厂址、无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无3C认证标志的情况,是不是真的存在无安全警示标志和产品说明、输入功率和电流等安全信息不全、器具漏电保护须接地而未接地等问题,并要求经营者严格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
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24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62家。通过专项检查,有效规范了市场秩序,提高了经营单位的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下一步,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对工业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力度,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不定期开展抽检和复查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助力亚冬会及今冬明春市场稳定。(林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