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最新)

文章出处:常见问题       发表时间: 2024-11-10 12:22:05

  南京缴纳失业保险职工在失业后合乎条件,能够最终靠多种渠道申请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

  领取标准根据失业人员本次失业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的特殊的比例和本次缴费年限确定,即: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50%确定;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55%确定;但最高不允许超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能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目前南京市失业保险金的最低标准为1620元/月,最高为2490元/月。缴费年限与对应的计算比例具体如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保险】可获江苏省失业保险最新政策、申领入口、发放标准、申领条件、申领材料等信息。

  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职工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天数计发,来看待遇表。

  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最重要的包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通常职工医疗保险由单位办理。本文主要介绍南京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指南,具体参保规定详见正文。

  此次调整分为普遍调整及适当倾斜调整。其中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1元。具体调整方案详见正文。

  南京失业人员在领取证书当月享受失业金待遇才能申请职业技能补贴,申请入口在江苏智慧人社。

  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产前检查费用个人和基金按比例支付。

  参保职工建卡开始至住院分娩前所需相关检查费、化验费以及分娩医疗费用等属于生育险报销范围。

  到登记的孕后期产前检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示医保卡,产检及分娩产生的医疗费用正常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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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1-06 10:37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

  【导语】:南京缴纳失业保险职工在失业后合乎条件,能够最终靠多种渠道申请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

  领取标准根据失业人员本次失业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的特殊的比例和本次缴费年限确定,即: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50%确定;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55%确定;但最高不允许超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能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目前南京市失业保险金的最低标准为1620元/月,最高为2490元/月。缴费年限与对应的计算比例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