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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归纳试验区党工委管委会
平潭归纳试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拟就澳前组团351001-ZC-05-D办理单元进行控规部分调整。拟调整地块坐落平潭归纳试验区主岛澳前组团,井边路东侧、玉井路北侧,拟调整用地面积130719.1平方米,详细调整目标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令和法规规则,现将规划调整计划向好坏关系人进行公示,揭露咨询定见。
在公示期间内,好坏关系人若有定见,可来信向平潭归纳试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咨询。如要请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向平潭归纳试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提出请求。
(2)传真,请注明“平潭归纳试验区澳前组团351001-ZC-05-D办理单元控规部分调整计划定见”,并留下联系方式。
(3)信函寄至平潭归纳试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7层(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用地规划处)收,邮政编码350400,信封上请注明“平潭归纳试验区澳前组团351001-ZC-05-D办理单元控规部分调整计划定见”。
有用反应定见期: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2月15日。信函反应定见邮戳日不该超越反应期最终一天,逾期视为无效定见。
有用反应定见:注明实在联系人名字、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如反应定见信息不精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状况的视为无效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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