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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天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造用地使用权揭露出让预请求公告张经预告〔2024〕01号
为充沛了解市场需求状况,科学合理的安排供地规划和进展,促进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开展,
具有良好信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天然人和其他安排均可请求参与,请求人仅独自请求。
1.本次预请求地块土地出让金分两次付清,即成交后三十日内付清土地出让金的50%(含确保金),成交后6个月内付清剩下土地出让金。
2.交地时刻以付清全额土地出让金日期为准;如土地出让金逾期付款的则按出让文件规则日期为交地时刻。
3.本次出让地块的竞得人一定要确保出让地块建造项目于交地后十一个月内开工,建造项目于开工后三年内竣工。
1.本次出让地块相关目标在本公告有用期内以本公告为准。地块相关出让条件、建造要求等概况信息和《预请求书》可到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取。
2.预请求需供给材料:(1)预请求书、(2)法人单位有用证明文件、(3)法定代表人的有用身份证明文件、(4)请求人托付他人处理的,应提交授权托付书及托付代理人的有用身份证明文件、(5)预请求确保金交纳凭据,所供给材料需加盖公章。
3.预请求公告有用期为30天(即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1月14日)。预请求人按规则提交书面预请求书及相关请求材料,交纳预请求确保金,取得预请求资历承认。公告期内有一个预请求人取得资历承认,该预请求活动主动提早停止,张家港市天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当令发布张家港市国有建造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公告。
4.预请求人许诺的预请求竞买价格,不能低于发布的起报总价。在网上出让过程中无其他竞买人参与报价,则承认预请求人为竞得人。
5.预请求确保金的缴款人有必要与预请求人称号共同。预请求人的竞买确保金,在签定成交承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交还,预请求确保金不计利息。
6.取得预请求资历承认的预请求竞买人,不依照预请求书的规则履行义务,应承当违约责任,其交纳的确保金不予交还。
拾元(¥万元)为最低出价,若获你局赞同,我方(或相关公司)乐意交纳相应的预请求确保金¥万元,并按要求参与你局安排的该地块揭露网上出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