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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朴解决方案】地下车库提升品质—给排水系统的精细化设计!
随着客户对于车库经济性、车库品质等方面要求的逐步的提升,车库给排水设计面临的挑战慢慢的变多,也存在诸多可优化项,以下结合安全、经济、实用等方面考虑,从消防泵房及水池、车库消火栓系统、车库气体灭火系统、车库集水坑等方面提出若干设计优化措施,与诸位同行探讨。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及《建筑规划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实施,对于消防泵房、水池的设置有诸多明确要求。《消水规》第5.5.12条及《建规》第8.1.6条有如下要求:“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专用水泵房,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或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地下楼层”。
对于多层地下车库,消防泵房只能设置在地下一层或地下二层且与室外地坪高差不应超过10m。如消防泵房借用楼座疏散楼梯作为安全出口时,应复核楼座楼梯连通的地下室层数,亦不能超过两层。
当市政供水管网不足以满足建筑或小区室外消防用水需求时(如:双路供水、接口管径不足等),消防水池需要同时储存室外消防用水,此时面临的限制将更多。《消水规》第4.3.7条“储存室外消防用水的消防水池或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符合以下规定:消防水池应设置取水口(井),且吸水高度不应大于6.0m;取水口(井)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5m”。
此时,消防水池最低水位与室外地坪高差应按不超过5m设计(另有消防车接口高度1m),则只能设置在地下一层。在严寒地区、大型车库等顶板覆土厚度较大的项目中,带来的问题更突出:水池水位利用率低(无效水位较多),水池占地面积大,过多的无效水容积增大结构荷载。
当车库为多层车库时,可将室外消防用水与室内消防用水分开储存,当水池上下重叠设置时,还可抬高地下一层水池池底标高,来提升上层水池容积利用效率,降低结构荷载,同时增加下层水池有效液位高度,减少水池面积。
另外,由于消防取水口的功能与室外消火栓类似,还应满足室外消火栓的设置要求,如距路边不宜小于0.5m,并不应大于2.0m。因此,水池位置除结合车库布置考虑外,还应结合总图消防车道、建筑物等考虑,以满足水池取水口的设置要求。还应尽可能减少取水口横管(DN400~600)在车库底板下或下层梁下等区域的敷设长度,减少层高占用及后期维修、维护等方面的隐患。
室内消火栓是车库最有效的外部救援、灭火设施,其布置合理性对车库的日常使用有明显影响。随着车库成本控制、精细化设计等方面的不断深入,柱距、柱截面、行车流线等的变化为消火栓的布置带来难度。《消水规》第7.4.7条对于消火栓设置的要求:“汽车库内消火栓的设置不应影响汽车的通行及车位的设置,并应确保消火栓的开启”,其关键词:
消火栓箱体及管道宽度超过柱边较多, 对于后期停车有较大影响,且易发生剐蹭,造成设施或车辆的磕碰、损毁。
停车后消火栓前无操作空间,影响箱门开启,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火灾时影响消防扑救。同时,随着业主维权意识及安全意识的提升,此类设计将面临慢慢的变多的客户投诉。
01、利用车库与楼座、设备房等周边墙体的不规则性,将消火栓设于无法施划车位的端墙、边角等部位。
05、利用设备房墙体嵌入安装消火栓(暗装后的墙体应满足设备房防火要求)。
07、合理规划消火栓间距。规范不强调“任意相邻两个消火栓”的间距,保护相同区域的两个消火栓间距满足规定的要求即可(注意各地审查尺度)。
车库内变电站等区域通常设置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根据《气体灭火系统模块设计规范》第3.2.7条:“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泄压口应位于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此条款考虑到七氟丙烷密度比空气大,泄压口设于高位可减少灭火剂通过泄压口流失。
由于变电站净高要求超过车库层高,一般会用抬高顶板的做法。如车库本身层高较低或设置泄压口的部位顶部有梁等障碍物时,需复核泄压口下沿安装高度。当不满足规定的要求时,需采取一定的措施提高安装高度,如避开顶部障碍物、局部扩大抬板范围等。另外,泄压口应开向相对开敞的区域,同时不应开设在防火墙、人防墙等有防护要求的墙体上。
车库集水坑设置时,应遵循安全、实用的原则,既满足降雨、消防及事故排水的需要,又不影响车位设置。
集水坑尽量结合楼座或设备房的边角设置,避开行车道、停车位等区域,减少对行车及停车的影响。如确实没办法避免,应尽量设于车位的尾部或车挡外侧,减少停车影响的同时不影响设备检修,另外集水坑设置时,应避免同时占压多个车位。
车库别的方面的优化措施,如:层高、覆土、综合管线、精装配合等,各地产商、设计院等均有大量研发、总结及工程实例,本文不再展开讨论。如何保证车库给排水设施维持可靠的工作状态,同时减少对行车、停车等的影响,需要结合不同工程形式,合理优化系统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