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动态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瓶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近年来,全国电动车市场发展迅速,我市电瓶车数量也与日俱增,数量巨大。这一些产品多数不具备过流和短路保护功能,车身大多是泡沫、塑料等易燃可燃材料,且都会存在入楼入户停放充电的现象,一旦起火燃烧,蔓延十分迅速,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极易致人伤亡。
2011年4月25日,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
2016年8月29日凌晨2:45,深圳宝安区沙井街道马鞍山社区安山四路一出租屋发生火灾,造成7人死亡,4人重伤;
2017年9月25日,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一群租房发生火灾,造成11人死亡;
这些都是室内电动车电气故障引发的,教训十分惨痛。为切实加强我市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严防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当阳市消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通过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电瓶车销售、停放和充电的管理,落实电动车火灾防范措施,发现并消除动态性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推动技防措施落实,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广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高群众电动车火灾防范意识。
(一)重点整治范围:电动车销售点、高层地下建筑、商贸市场、临街商铺、企业集体宿舍、群租房、居民住宅区以及外卖、快递等停放电动车较多并提供充电设施的单位和场所。
(二)重点整治内容:违法销售质量不合格电动车,建筑内部特别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车,违规私拉电线和乱装插座给电动车充电,未按要求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电动车充电设施不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物业管理单位不落实日常管理、巡查检查制度等突出问题。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5月31日前):制定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落实责任,细化措施。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6月1日至11月30日):结合春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集中排查整治电动车问题,遏制电气火灾多发势头。
(三)总结阶段(2018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做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电动车火灾防范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电气火灾防范水平。
要严把市场准入关、流通关,质量不合格电动车一律不得进入市场,对违法销售质量不合格电动车的,一律依法严肃查处;应将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纳入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评比、考核内容,督促落实工作责任;外卖、快递等企业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提示,要求其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村(居)民委员会、居住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要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居住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瓶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没有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居住小区、楼院,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和组织业主明确安全管理主体单位,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要指导相关的单位加强防火检查,尤其是夜间巡查,及时有效地发现和制止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行为。要充分的发挥基层综治工作平台作用,组织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要督促电动车销售单位、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等行为。要坚决执行电动车停放充电“三个决不能”要求(决不能进楼入户,决不能违规充电,决不能停放在楼梯间),对检查发现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须立即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要集中建设一批电动车库(棚)和集中充电设施。对电动车较多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居住小区、居民楼院,企业和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要在有条件的地方尽快修建电动车库(棚)。电动车库(棚)应采用不燃材料,配置简易喷淋、干粉灭火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并与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并与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在电动车库(棚)内应规划配建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功能的充电设施,电气设备和线路敷设要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要求。
要充分利用户外大型电子显示屏、居民区内板报、公示栏等宣传阵地,高频次刊播电动车火灾预防类消防公益广告,广泛张贴《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引导群众购买质量合格电动车,规范群众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要深入居民住宅区,组织居民群众,面对面讲解电瓶车违规存放、充电的火灾危险性,普及消防安全常识;要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每季度组织消防培训、每半年开展应急演练,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要认真研究,主动作为,细化分解每个阶段任务目标,合理的安排工作进度,严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取得实效。
要深刻认识此次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现实作用,切实履行职责,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重要举措,将电动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纳入民生实事项目。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沟通协调和联合执法机制,切实形成部门工作合力。
要及时总结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中的经验做法,固化形成长效机制,积极推广经验做法。请市消防大队负责主城区34个物业小区电瓶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请各镇人民政府、城区办事处、有关行业部门及各派出所负责其它居民住宅区和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区域,于每月20日前将《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报市消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市消防大队一楼大厅),于12月2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