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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用水定额新闻发布会
介绍河南省节约用水情况、用水定额使用管理情况、用水定额地方标准制修订背景及主要内容等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日,经省政府批准同意,新修订的河南省《农业与农村里的生活用水定额》《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等两项用水定额区域标准的公告已正式对外发布,并将于今年12月2日起实施。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门邀请省水利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向大家重点介绍全省节约用水工作和用水定额使用管理,以及本次用水定额修订等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河南省水利厅,向各位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人士,长期以来对河南水利事业及节水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河南省节约用水、用水定额使用管理及本次用水定额修订情况。
河南省的基本水情是,地跨长江、淮河、黄河、海河四个大流域,境内水系众多,但水资源严重短缺且时空分布不均。根据水资源调查评价结果,全省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403.5亿立方米,人均、耕地亩均水资源占有量分别为368立方米、373立方米,约为全国人均、亩均水平的1/5、1/4。
我们都知道,水是生命之源、生态之基、生产之要,人类的各项经济活动,无论是农业生产、工业生产还是城市发展不能离开水,长期以来,河南很多地区饱受缺水之困,水资源短缺已日益成为影响河南经济发展的突出制约因素。面对缺水的严峻形势,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扎实开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积极地推进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和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广泛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大力推进农业、工业、生活和科技节水,节水工作成效明显。在保持经济中快速地发展的情况下,年用水总量连续多年稳定在230亿立方米左右,2019年万元GDP用水量下降到32.1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24.5立方米,分别较2015年下降25.5% 和20.6%;全省节水灌溉面积达到3000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14。河南以全国1/70的水资源量,养活了全国1/14的人口,生产了全国1/10的粮食,支撑了全国1/18的经济总量。
去年9月18日,习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座谈会上,强调要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等重大要求。根据省委关于“河南要在贯彻落实重大国家战略中率先突破”的要求,省水利厅提出将我省黄河流域建成“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先行区”,坚持把节约用水作为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调度的前提,加快建立科学的节水标准、定额指标体系和完备的节水评价制度,推进生产、生活、生态全面节水,大力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全方面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逐步的提升用水效率,推动黄河流域节水工作率先取得突破,为全省经济社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支撑。
用水定额是开展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基中之基,是评价用水效率、实施节水管理的基本依据。实施用水定额管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确定的水资源管理基本制度。加强用水定额使用管理是各级水行政主任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提高用水效率,促进产业体系调整的主要手段。近年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河南省区域标准管理办法》《水利部关于严格用水定额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省严格用水定额使用管理,使其在节水监督管理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一是将用水定额作为确定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目标的基础。每年根据用水定额、经济技术条件以及当年可供水量,将全省用水总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等主要节水指标,分解下达到各省辖市,市再分解到所辖县(市、区),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考核,很好地发挥了水资源刚性约束作用。
二是将用水定额作为衡量节水水平的重要标准。近年来,我省开展了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节水型社区、节水型城市、县域节水型社会等一系列节水载体建设,那么怎么样来评定是不是达到了节水型标准或是未达到节水型标准,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以用水定额这把尺子去衡量。比如,达不到用水定额标准的企业不可以评选为节水型企业。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评定时,如果人均用水量超过公共管理、社会组织用水量标准,那么这一项就要扣除相应分值。
三是将用水定额作为节水监督管理的基本依据。在编制区域发展和行业发展规划、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实施取水许可和计划用水等工作中,用水定额是一个主要是根据。各区域取用水量指标、用水效率指标、计划用水量是依据用水定额确定的,如果取用水量达到或者超过年度用水控制指标的,那么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任部门就要对该区域内新、改、扩建项目暂停审批取水许可;如果达到规划期用水控制指标的,就要停止审批。通过这一些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倒逼用水户节约用水。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水行政主任部门要加大用水定额使用管理力度,切实发挥用水定额的基础性作用。
一是严格用水定额执行监管,在取水许可审批、水资源论证、节水评价、节水载体建设等节水工作的所有的环节严格用水定额使用。
二是把黄河流域作为重点区域,选取重点行业,强化典型用水户用水定额执行应用管理,强化管控措施,确保取得节水成效。
三是加强计划用水管理,严格使用定额核定用水计划,充分的发挥用水定额的刚性约束和引导作用。
河南省用水定额区域标准包括《农业用水定额》、《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两部分,最早于2004年颁布实施,历经2009年、2014年两次修订。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水资源约束越来越刚性,为保证用水定额的先进性和适用性,为节约用水管理提供技术是依据,省水利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5月,启动了用水定额系列区域标准的新一轮修订工作。新修订的河南省《农业与农村里的生活用水定额》《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经省政府批准同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以2020年第54号公告正式对外发布,将于12月2日正式实施。
此次修订内容用包括农业与农村里的生活用水定额、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两个方面。农业与农村里的生活用水定额方面,共修订11个行业30个类别用水定额,新增2个行业19个类别用水定额,修订后共计13个行业49个类别437项用水定额。主要修订内容:一是将原标准名称“农业用水定额”修改为“农业与农村里的生活用水定额”;二是修订了术语及定义、灌溉用水定额使用说明;三是调整了灌溉分区,删除了调节系数,增加了灌溉基本用水定额修正系数;四是修订了种植业、林业灌溉用水定额,增加了油菜、红薯等用水定额;五是修订了畜牧业、渔业用水定额;六是修订了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增加了农村幼儿园和学校用水定额。
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方面,共修订43个行业、新增5个行业用水定额。其中,修订定额400项,新增定额152项,删除定额59项。修订后,共涉及48个行业大类、165个行业中类552个产品和类别1228项用水定额(包括定额先进值和通用值)。主要修订内容:一是修订了术语及定义,规定了定额边界条件;二是修订了定额使用说明;三是调整了部分行业代码、行业名称及产品和类别的行业归属;四是修订了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增加了部分行业产品和类别的用水定额;五是删除了定额调节系数,制定了定额先进值和通用值。
以上是对我省节水工作、用水定额使用管理及本次修订情况的简要介绍。标准发布后,相关的单位要切实做好标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认真组织标准的实施,强化对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反馈标准的实施和监督情况,确保标准得到一定效果贯彻实施,充分的发挥标准的规制、支撑和引领作用。
接下来是现场提问环节,欢迎记者朋友就本场新闻发布会的相关联的内容进行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的媒体机构。
郑局长,您好!请问,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我省在建设水生态标准体系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未来还有何考虑?谢谢。
谢谢你的提问。明天是10月14日,也是第51届世界标准日。今年世界标准日的主题是“标准保护地球”,今天发布的两项标准正是我省标准保护地球的具体行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格外的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省水利厅等行业主管部门着力构建了全省水生态标准体系,联合水利厅制定了《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农业与农村里的生活用水定额》等26项水利区域标准,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蟒沁河流域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标准》《合成氨工业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标准》等14项强制性区域标准和《流域控制单元水质目标管理技术规范》等5项推荐性区域标准,联合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制定了《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规范》等2项区域标准,初步建立了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指导、区域标准为补充,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协调配套水生态标准体系。
下一步,我们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和法规为依据,紧紧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联合省水利厅、生态环境厅等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水生态区域标准的制修订力度,为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实现天蓝水绿山清、促进我省经济社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有效的标准支撑。
李总,您好!刚才介绍到,此次用水定额修订历时两年多。请介绍一下此次用水定额修订的过程?另外,我们在此次用水定额修订中主要是采用了什么方法,来确保用水定额标准科学合理?谢谢。
谢谢你的提问。正如刚才发布介绍的,这次用水定额修订历时两年多,在此期间,有关部门和同志肯定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我先问答第一个问题,河南省用水定额最早于2004年颁布实施,历经2009年、2014年两次修订。现行河南省用水定额区域标准包括《农业用水定额》(DB41/T958-2014)与《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DB41/T385-2014)两部分,自2014年颁布实施。我省用水定额新一轮修订启动于2018年5月,2018年6月,省水利厅组织专家评审通过了《河南省用水定额修订工作大纲》。2018年12月完成用水定额修订初稿,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对初稿进行了修改完善。2019年2月,又征求了全省各省辖市和直管县水利局、省有关职能部门和行业协会征求意见,并根据意见再次做修改完善。2019年7月,根据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对用水定额的评估意见(即“一省一单”),对两项标准做了第三次修改完善。2019年9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网上立项,组织专家对包含河南省用水定额在内的14个项目进行了立项审查。2019年12月~2020年1月将两项定额在“河南省区域标准公共服务平台”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0年3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审核检查通过了用水定额报批稿。2020年4月省水利厅又按照有关要求征求了省发展改革委、工信厅、住建厅、农业农村厅等12个省直单位意见,并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完善。报经省政府同意,9月11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2020年第54号公告面向社会发布了新定额。
关于第二个问题,此次定额修订采用办法能够简单概括为“一调、二参、三结合”。“一调”就是调查调研,包括全面调查和重点调查;“二参”就是两个参考,一是参考国家、水利部发布的有关行业和产品的用水定额,二是参考水利部对我省2014年版《用水定额》评估意见;“三结合”,第一是理论计算与灌溉试验相结合,第二是大量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统计分析相结合,第三是我省节水管理实践中的经验教训与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相结合。在此基础上,数次修改完善,历时两年努力,经过专家审查,最终完成定额修订工作。
此次修订过程中,共收集全省工业公司典型用水户数据2230组,收集服务业及城镇生活用水户样本802组,以上样本覆盖全省18个地市,面广量大,代表性强。
定额取值依据《用水定额编制技术导则》(GB/T 32716—2016)推荐方法,结合我省实际,考虑国家及水利部已发布定额的通用值和先进值,定额通用值按样本70%~80%通过率分析确定,定额先进值按样本20%~30%通过率分析确定。
王厅长,您好!上次用水定额修订至今已将近5年,5年间经济社会快速的提升、各行业用水情况应该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相信此次用水定额修订一定综合考虑了新的形势、任务等方方面面因素。请您介绍一下,这次新修订的用水定额有何特点?谢谢。
谢谢提问!这次新修订的用水定额充足表现了5年的发展变化,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充分体现节水优先方针。《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删除了调节系数,减少了使用的随意性;设置了先进值和通用值,新建项目应达到先进值,原有项目可采用通用值。新定额与老定额相比,单位产品用水量有较大幅度下降。如钢铁冶炼业:生铁新定额先进值为0.41立方米每吨、通用值为1.09立方米每吨,老定额值为1.2立方米每吨(调节系数1.0~1.05)。新用水定额标准的实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各行业节水减排防污,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符合现行标准规范要求。新用水定额按照水利部对河南省用水定额评估意见、水利部新发布的行业用水定额以及相关行业国家标准,结合河南省实际,坚持区域标准严于国家标准的原则进行修订,具有时效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农业与农村里的生活用水定额》与原定额相比实用性更强,在区域上更加合理。如小麦在南阳、豫东、豫北的新定额从南至北依次提高。
三是覆盖更广分类更科学合理。新《农业与农村里的生活用水定额》增加了中药材种植行业,增加了油菜、红薯、怀山药、金银花及农村幼儿园、小学和初中等19个类别的用水定额。除此之外,新《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增加了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仪器仪表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等5个行业大类,35个行业中类152个相关这类的产品(或类别)的用水定额。
今天的现场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别的感兴趣的问题是需要进一步了解,可以在发布会结束后,与省水利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进行深入采访。
媒体朋友们,用水定额是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最基础的依据和尺度。本次用水定额区域标准的修订,对于贯彻落实中央节水优先方针和我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以及建设节水型社会和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等具备极其重大的指导意义。在此,希望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认真做好两项用水定额区域标准的宣传工作,深入解读政策相关联的内容,积极宣传节水、节能管理法规政策,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用水定额政策意义,进一步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在全省范围内营造出亲水、惜水、节水的良好氛围。
最后,再次谢谢各位发布人和记者朋友!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大家!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