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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呼和浩特新机场空管工程塔台特别消防规划经过专项评定
中国民航网 通讯员高宝龙 报导:4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住宅和城乡建设厅在呼和浩特市安排举行呼和浩特新机场空管工程塔台特别消防规划专家评定会议,内蒙古自治区住宅和城乡建设厅、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总队、内蒙古自治区审图中心、呼和浩特市审图中心和内蒙古修建勘测规划研讨院等13个单位的专家学者参会。会议根据塔台运用功用和结构的特别性,对5项不满意现行消防规划标准的内容做了专项证明。经充沛证明,专家组都赞同呼和浩特新机场空管塔台特别消防规划问题的解决计划可行。
会议听取了民航内蒙古空管分局、航天修建规划研讨院有限公司和四川法斯特消防安全功用评价有限公司关于《呼和浩特新机场空管塔台特别消防规划的详细计划》和《呼和浩特新机场空管塔台工程特别消防规划评价陈述》的报告,针对该工程特别消防规划问题的解决计划进行了质询和评论。
本次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令》第11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修建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体系技能标准》GB50974-2014和《修建防烟排烟体系技能标准》GB 51251-2017等现行有用的消防规划标准,对空管塔台消防规划中高位水箱设置、消防分散通道规划、消火栓规划、塔台消防电梯及消防救援规划和楼梯间顶部固定窗的设置共5项不满意现行标准的内容做了专项证明。
据了解,呼和浩特新机场空管工程,包含新建1座塔台和7879㎡的空管保证用房。其间塔台地上18层,地下1层,修建高度约91.5米,顶层控制明室修建面积140平米,结构及方式选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工艺规划单位为民航机场规划规划研讨总院有限公司,修建规划规划单位为航天修建规划研讨院有限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住宅和城乡建设厅的支持下,呼和浩特新机场空管工程指挥部针对特别消防规划做了很多的交流协谐和技能准备工作。
本次顺畅经过塔台特别消防规划证明含义严重,虽然有5项消防规划不满意现行消防规划标准,但在保证合理满意塔台运用功用和职业运转要求的前提下,获得内蒙古自治区消防行政主任部分的行政答应将成为工程后续施工图检查、规划检查、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施工答应检查、规划检验检查、消防检验检查、竣工存案检查以及产权证的处理等一切后续工程行政批阅事项的支撑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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