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依法惩治损害公共安全违法典型事例

文章出处:消防水池       发表时间: 2024-09-21 01:03:44

  损害公共安全违法触及职业范畴广泛,社会重视度高,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较多。4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件依法惩治损害公共安全违法典型事例,以进一步清晰裁判规范,提高案子审判作用。

  事例1“李某晨以危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案”触及以危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的确认问题,清晰了高空抛物行为构成以危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的确认规范。

  事例2“王某岗损坏易燃易爆设存案”清晰,损坏正在运用的油气设备偷盗油气导致产生火灾,构成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一同构成偷盗罪的应择一重罪处分。

  事例3“刘某魁、孙某梅不合法案”清晰,审理涉以紧缩气体为动力的、刑事案子不能唯数量论,需求考虑包含枪口比动能等在内的案子各方面情节,合理确认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保证罪责刑相适应。

  事例4“祁某华严峻责任事端案”触及近年来产生的一同严峻建筑物崩塌事端,清晰关于引产出产安全事端起最关键作用的首要责任人要坚持依法从严惩办。

  事例5“吴某波危险作业案”清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的危险作业罪这一新罪名的科罪规范,有利于司法实践中精确适用该罪名有用惩治严峻不合法违法出产经营行为,推进公共安全管理形式向事前防备转型。

  最高法提出,各级人民法院要慢慢地增加对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和概括总结,正确理解、精确适用法律,保证相关案子特别是影响严峻案子得到依法妥善处理;及时提出司法主张,催促有关部门阻塞缝隙、改进工作,及时消除安全危险危险,防备化解严峻危险。(经济日报记者李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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